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镇海区绿色制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石化区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提升企业绿色化制造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绿色制造相关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申报 2026年度镇海区清洁生产、淘汰项目、绿色化改造、节水型企业、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清洁生产项目

企业自愿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并实施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案。 2026年重点在石化、紧固件、纺织(印染)等高能耗行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

(二)淘汰项目

企业为适应产业升级,通过实施整体关停、淘汰整条生产线或重要用能设备等方式,自主淘汰不符合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或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存在差距的生产工艺(设备)。

(三)绿色化改造企业

为加快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行动, 2026年我区规上制造企业绿色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未完成绿色化改造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减半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四)绿色工厂

上年度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在 B类及以上,按照《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办法》(甬经信绿制〔2024〕60号)文件要求,开展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示范创建。综合评分60分以上可认定为绿色化改造完成企业。鼓励开展创建的企业同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五)节水型企业

企业年取水量在 3万吨以上,自愿按照《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甬经信节能〔2017〕143号)文件要求参与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示范创建,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一批节水改造项目,以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石化区产业发展局组织所属企业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一式一份经初审汇总后,于 2026年5月25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转升科。区经信局汇总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26年区级绿色制造项目库,同时择优向市级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石化区抓紧开展梳理排摸,做好项目储备,认真组织企业在线申报,确保报送质量。

(二)请各镇(街道)、石化区加强企业申报资格和项目情况的初审把关,将申报项目表格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区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制造科。

附件:

1. 2026年度镇海区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表.wps

2.2026年度镇海区淘汰落后产能(设备)项目申报表.wps

 

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