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科技新小龙”遴选启动
发布时间:2026/08/22

浙江省科技新小龙企业是由省科技厅、新华社浙江分社、省经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指导,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合有关单位遴选的新锐科技企业,2025年首批96家企业入选,相关活动得到了国家部委、省内外各级党委政府、媒体、企业的广泛关注与认可。

经省有关部门同意,2026科技新小龙企业的遴选与护航工作已启动,请我市企业积极申报。

 

一、遴选条件

1. 企业在所属领域应具备突出的技术领先性,相关核心技术、主营产品须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遴选探索国际科技前沿无人区,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破解行业卡脖子难题,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实现成果落地转化,具有高成长性,衍生新业态新模式,在未来有无限发展潜能,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培育出新经济增长点的企业。

2. 企业应在浙江省内注册满3年,原则上不超过10年且未登陆国内外各级证券交易所。若产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或成果且具备产业化能力且在下一个发展周期可实现快速增长的在成立年限上可予以适当放宽。

3. 企业需拥有高素质稳定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具备专业研发与产业化实操能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4. 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或同期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5. 近三年营收或估值年增长率达30%以上,最近一轮企业投后估值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融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我市企业申报方式

1.平台申报。请我市各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踊跃申报,于828日(周五)17:00前完成平台申报工作。具体方式为:

进入浙江省创新积分制数智平台官网(https://cxjfz.51jishu.org.cn/province/home),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端,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账号登录浙江省创新积分制数智平台,点击科技新小龙下方立即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考通知原文。

 2.资料报送。申报资料电子版(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828日前发送至宁波市高新技术促进会(电子邮箱:13362850755@163.com)。

3.我市审核推荐后(推荐名额为上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千分之五),由活动组委会组织后续评审等环节。

 

三、护航支持

(一)助力赋能

1. 建立企业下情上达通道,助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生态环境。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通过先用后转等方式向企业实施转化,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高能级科创平台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自主或合作攻关的重大科技成果纳入浙里好成果,加大推广转化力度。组织各类专家,建立一对一多对一专家服务小组,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诊断、创新战略规划、科研管理辅导等服务。

2. 面向科技新小龙企业,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需求专场对接活动,助力企业参与和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提供政策指导。

3.推动伙伴计划在企业加快落地。组织开展科技新小龙企业对接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组织科技新小龙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与高校院所、科创平台、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的生态闭环。

4. 联动省内金融机构、创投机构,通过科技金融对接服务活动,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开展对接。推荐参与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博鳌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太阳岛年会等新华社旗下重要论坛。

5. 持续追踪企业在发展过程的新探索、新经验、新成就,为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品牌赋能体系。为企业建立创新成长档案,长期跟踪其研发投入、专利增长等关键指标,汇编成《从新小龙到独角兽》案例集,系统性总结浙江科创企业培育模式。通过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智库)提供企业外脑服务,提供《浙商》杂志社平台上3000家企业资源的产业对接、协同赋能。

6. 动态评估企业创新动能、成长韧性和ESG表现,为政府及投资机构提供量化参考。引入新华信用认证,上榜企业可享受政策直通等专项权益,提升市场公信力。整合新华社权威专家资源,不定期开展舆情管理、品牌建设及国际传播等专题培训,并提供定制化咨询指导。

(二)宣传推广

1. 借助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新华财经、《高管信息浙江领导要览》等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通过开展《新华访谈》——对话企业创始人、制作科普视频、图文传播、开设专栏等形式为品牌赋能、为企业发声,并安排新华社专访或专题报道,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2. 联动《浙江日报》、浙江经视、《浙商》杂志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向其他媒体平台推送典型企业新闻素材。

3.“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今日科技》杂志等官方媒体平台同步进行宣传报道,着力展现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彰显浙江科技创新成效。 

 

四、联系方式

市高新技术促进会 李老师 18906681010;刘老师 15258286799

市科技局 谢老师 89292204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科技新小龙探访和护航行动的通知

来源:高新处、宁波科技